2019年06月26日,由澳門法務局、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香港)和澳門調解協會暨澳門調解中心主辦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聯盟合作簽約儀式暨粵港澳大灣區調解發展研討會”於澳門旅遊塔舉行。十個大灣區城市的主要仲裁及調解機構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調解聯盟合作”簽約儀式,共同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調解聯盟合作。

| 序號 | 粵港澳大灣區調解聯盟機構名稱 |
| 1 | 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 |
| 2 | 廣東省律師協會 |
| 3 | 佛山市律師協會律師調解中心 |
| 4 | 珠海仲裁委員會 |
| 5 | 珠海市橫琴新區國仲民商事調解中心 |
| 6 | 深圳爭議解決中心 |
| 7 | 東莞爭議解決中心 |
| 8 |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香港) |
| 9 | 香港和解中心 |
| *以上機構名稱排名不分先後 |
聯盟協議簡介
為有效解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民商事糾紛,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立多元化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根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相關工作要求,由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香港)、澳門調解協會暨澳門調解中心作為牽頭單位,聯合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內聲譽良好的仲裁調解機構和主要商業團體,搭建跨境糾紛處理平台“粵港澳大灣區調解聯盟”(下稱“聯盟”),實現優勢互補,更好地完善“調仲對接”、“調訴對接”等有機糾紛解決機制的銜接,致力為大灣區長期發展提供服務。
聯盟宗旨圍繞著以下內容:
- 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先進國際爭議解決和法律服務系統,促進包含國際調解與仲裁和訴訟多元對接的理論與實踐。
- 優勢互補,促進聯盟各方依法提供先進的國際調解及相關服務。
- 各聯盟方將推薦合適和優秀人員進行國際專業調解、仲裁及相關的專業培訓,促進專業水準的提升。
具體合作內容如下:
- 共同建立商事調解和仲裁的合作機制。
- 共同在所在地區推廣聯盟及調仲機制。
- 在聯盟方各自官網上分享加盟方資訊。
- 分享調解及/或其他糾紛解決業務的推介服務。
- 參與有關聯盟及/或各聯盟方的交流、研討、宣傳、出版、培訓等活動,開展調解及/或其他糾紛解決業務。
